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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范学院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发布时间:2009-06-02 来源:师范学院

 

党支部做到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,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,严格党员管理,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,经研究,特制定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

  1、支部委员会,每月召开一次。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 政策;讨论决定重大事情;总结部署工作;研究党员发展、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。

支委会会议要遵守规定程序,会议议题应事先通知,有所准备,与会人员对会议决议中暂时不能公开的内容要保守机密,对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。

  2、党员大会,每季度召开一次。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、传达会议精神;通报支部工作情况,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,部署工作;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;讨论通过党员发展、转正。

  3、党小组会,每季度召开一次。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;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酝酿党员发展、转正情况。

要求会前与支部沟通,确定内容方法,通知党员作好准备,抓住中心内容讨论,力求统一思想,明确责任,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,做好记录,向支部汇报。

4、党课,每半年召开一次。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。授课内容是:传达党的文件,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、表彰先进人物、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。讲课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织承担,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授课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师范学院党总支

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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